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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莱国土告字[2011]36号
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14日 点击数: 收藏 打印文章
 

 

莱芜市国土资源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
莱国土告字[2011]36号
 
经莱芜市人民政府批准,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  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(见下表)

 

土地坐落
面积 (m2)
土地用途
使用年限
规划主要技术指标
起始价
(万元)
竞买保证金
(万元)
出让金预交款(万元)
增价幅度
(万元)
莱开2010-6号
高新区钱塘江街以北,泰山路以东
34038
工业用地
50
规划容积率≥0.7,建筑密度≥35%,绿地率≤15%,厂前区比例不大于7%
700
140
560
10
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,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但无正当理由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。
三、竞买方式
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,在2012年1月4日上午9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(拍卖或挂牌),并告知所有申请人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出让文件获取时间、地点
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3日(工作日)到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购买出让文件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、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交纳凭证,可于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3日下午4时前(工作日)到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日下午4时(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)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12年1月4日上午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竞买时间、地点、出让金缴纳方式
本次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4日上午10时至2012年1月16日上午10时,地点在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。拍卖时间为2012年1月4日上午10时,地点为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。
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超出起始价部分的交款时间为成交后2个月内,交地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,开工时间为交地后6个月内,建设工期为2年
七、其他事项
1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2、竞得人在开发土地时,除满足上述规划要求条件外,还应满足有关建筑退让距离和遮阴间距等要求。
3、本次出让宗地成交总价款中不包括土地管理费、耕地开垦费、耕地占用税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契税及其他税费。
4、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。
八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(0634)6222350
传真:(0634)6177644
联系人:韩芹  李惠颖
 
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  
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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